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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直单位招聘8名公益性岗位人员(其中困难高校毕业生3名)
2024-06-20 08:57 招生就业处  审核人:   (点击: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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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直单位招聘8名公益性岗位人员(其中困难高校毕业生3名)

为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,根据工作需要,按照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,拟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8名(其中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3名),招满为止。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单位及人数

市司法局、市直工委等单位,招聘困难高校毕业生3名,主要从事机关辅助性岗位。

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(人民公园)、漯河技师学院等单位,招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5名,主要从事保洁、宿管等岗位。

二、招聘条件

市区常住人口,且已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符合条件人员。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:

1、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;

2、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;

3、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;

4、困难家庭(低保/残疾人/特困职工/脱贫监测户/享受助学贷款)中就业困难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;

5、失业的残疾人、城镇退役军人、县级以上劳动模范、军烈属和单亲家庭成员;

6、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;

7、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;

8、其他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;

三、招聘流程

(一)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。符合条件人员,请到常住地、户口所在乡镇(街道)劳保所办理《就业创业证》,登记失业状态,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。

(二)现场审核报名登记。已认定通过的就业困难人员,本人携有关材料到市局就业促进办4楼412室进行现场审核,(优先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等)填写公益性岗位申请表和承诺书;

申请材料如下:

1.申请人身份证、《就业创业证》、《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》和近期1寸照片;

2.属于零就业家庭的,需携带户口本;属于高校毕业生的,需携带毕业证等。

四、人员待遇

聘用期限最长为三年。月工资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,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负担,从事困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,用人单位还给予相应补助。

失业登记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事宜,请与当地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联系咨询。

现场报名咨询电话:0395-3158991

张老师

2024年6月18日

来源:漯河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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